布艺之家讯:出入境法定检验检疫范围邮寄物的寄件人或代理人在办理邮寄手续时,应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经检验检疫有关人员审核单证并实施检验检疫后,方可邮寄。
进境邮寄物经检验检疫或检疫处理合格的,在邮寄物上加盖检验检疫印章,予以放行。不合格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出境邮寄物经检疫处理合格的,根据检疫要求,出具相关检疫证书,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书》,不准邮寄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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