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知识|公式定价合同海关备案须知

   更新日期:2017-03-23     来源:建材之家    作者:布艺之家    浏览:24    评论:0    

窗帘定做安装办公室卷帘纱帘百叶窗帘隔热窗帘布艺窗帘

推荐简介:窗帘定做安装办公室卷帘纱帘百叶窗帘隔热窗帘布艺窗帘电话: ***手机:***(同微信号)或***欢迎装修公司前来洽谈合作http://xuehejie北京康嘉窗帘公司专业制作星级酒店、宾馆、办公室、会议室、写字楼、医院、学校、事业单位、别墅、公寓大厦、公司及娱乐场所布艺窗帘、百叶窗帘、手动卷帘、百褶帘、竹帘、罗马帘、水晶帘 沙发套、椅子套、台裙、椅裙、桌布、台布、口布、床上用......
布艺之家讯:根据海关总署2006年第11号公告,纳税义务人进口列入《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常见商品名单》中以公式定价方式约定结算价格的货物,应当在公式定价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现场海关提出合同备案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经海关公式定价备案的货物时,应当在报关单备注栏目内填报《备案表》中给出的备案号。
现场海关受理纳税义务人提交的合同备案申请,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核工作。
纳税义务人所申报进口商品以公式定价方式约定结算价格但未办理公式定价备案手续的,应按海关要求补办备案手续。纳税义务人在进口货物的公式定价合同签订后,超出10个工作日的规定时限才向海关提出备案申请的,海关可以为企业办理备案手续,但时间延误造成的后果由企业承担。已经海关备案的合同,如纳税义务人需进行修改,应当在修改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货物进口之前),报海关重新审核。
纳税义务人在合同备案后因故取消进口计划的,应及时告知备案海关,备案海关须在备案表中的“定价公式及说明”栏予以注明,合同备案表不得删除。
对于未列入《商品名单》的公式定价进口货物,海关可以比照公告进行备案。

布艺之家是集布艺,窗帘布艺,布艺杆,窗帘制作的最新新闻资讯,布艺,窗帘布艺,布艺杆,窗帘制作各十大品牌的装修效果图和各类分类信息,敬请登陆布艺之家:http://chuanglian.jc68.com/
小程序码
 
打赏
 
更多>文章标签:窗帘布艺
更多>同类布艺窗帘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更多...
点击排行更多...
最新视频更多...
推荐产品更多...
老姚之家 | 全景头条 | 照明之家 | 防水之家 | 防盗之家 | 区快洞察 | 潜江建材 | 仙桃建材 | 恩施建材 | 随州建材 | 咸宁建材 | 黄冈建材 | 荆州建材 | 孝感建材 | 荆门建材 | 鄂州建材 | 襄樊建材 | 宜昌建材 | 十堰建材 | 黄石建材 | 长沙建材 | 湘西建材 | 娄底建材 | 怀化建材 | 永州建材 | 郴州建材 |
建材 | 720全景 | 企业之家 | 移动社区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sitemap |
(c)2015-2017 Bybc.cn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窗帘头条